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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派驻宁安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会商工作 督促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2-08-12 信息来源: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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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派驻机构定期会商工作要求,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结合近期重点工作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8家监督单位开展会商,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新格局,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炼关键要素,规范开展会商。为规范开展会商工作,在开展会商工作前提炼会商工作的关键要素,认真研究牡丹江市纪委制发的《关于规范开展2022年会商工作的通知》中对会商工作的基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会商议题、会商程序等,为协同8家被监督单位规范开展会商工作奠定基础。充分共商共议,提升会商质量。此次会商围绕驻在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情况、“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工作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被监督单位充分沟通,会上通报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与被监督单位共商共议完善举措。监督督促落实,巩固会商成果。对会商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会商决策事项的具体推进情况,派驻宁安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通过调阅资料、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注重会商会议成果转化,避免“有商无果”“一商了之”。




编辑:王志爽 

审核:蔡雪松 

监制:吕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