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安市纪检监察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权威发布
工作之窗
巡视巡察
廉洁文化
党纪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二十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对象公布
发布时间:2025-07-14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经党中央批准,二十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将对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常规巡视,并会同有关省委巡视机构对沈阳市、大连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厦门市、济南市、青岛市、广州市、深圳市、西安市等10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联动巡视。
相关附件:
顶部
打印
关闭